声明人:匡淑兰
在99年7.20邪恶迫害大法时,由于学法不深,在邪恶的高压下,写了“保证书”,给大法造成了损失,十分痛心、悔恨。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保证”一律作废。加倍努力,坚修大法,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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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1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3/224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