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贺莲英 我是九六年得法的。九九年7.20邪恶迫害时,单位领导天天上门施压,非要我在“保证不再炼功保证书”上签了字,并要求我每天除上班时间外,必须等在家里接电话。二零零零年,我不再炼功了,因此我的身体又退回到原来的样子,直到2004年我又从新修炼。现在严正声明:以前在“保证书”上签的名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0月31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