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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鲍俊岑 在99年7.20时,派出所到我家让我写“不炼功保证”,它们让我照着别人抄一份,那时我随从了。后来又被非法抓捕、判刑。在看守所里在发回重审时我配合邪恶按了手印。现在声明:写过的“保证”和按过的手印等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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