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朱菊庄
我在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四日至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四日在监狱被非法羁押期间在高压下神志不清时有对不起大法与师父的言行,一律作废。坚定实修,做好师父安排做的三件事,以弥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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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1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1/21/1669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