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淑华
在迫害一开始,我在逼迫的情况下,做了不该做的事情,我现在声明: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信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1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1/21/1669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