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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伟芳 我的女儿在2002年被抓,后公安来我家搜查,我和先生在害怕的情况把大法的书、师父的法像烧了。2007年,我也走上了修炼的道路。通过学法,我知道自己犯了严重的罪业,我深深的懊悔,特此声明:以前对不起大法的行为作废。今后多学法,勇猛精進,直至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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