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颜志红
我以前违心写了“保证书”之类的东西,我对不起大法,现在我在此郑重声明:以前所做和所说的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此认真做好三件事,坚信法轮大法好,坚持修炼,直至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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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7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1/22/1669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