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陆秀英
我家人替我写的“不修炼、不讲真相”的保证书,我不承认,一律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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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1/22/1669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