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兰珍 2005年初,由于我刚从拘留所回来怕被监视,就将原来给乡下同修准备的一袋大法资料烧掉了。通过看第四届大陆大法弟子修炼心得书面交流,我明白了自己当时悟性差,不应该将同修冒着危险制作的真相资料烧掉。严正声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多学法,努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1月18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