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玉玲
去年春节,警察到我家叫我写保证,后我写过“保证不出去练功”。那时我对大法的认识浅,没能想到做过保证后的严重错误。特此声明以前一切不符合要求的全部作废。坚修大法永不变。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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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1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3/224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