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黄友如
十一月十二日,派出所和居委会的三个人,闯入我家中,说明来意后,用手写了一张“保证书”(三句话)要我签字,在他们的强迫下,我签了字,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1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1/23/1670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