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春连
九九年遭邪恶迫害时,交了大法书和经文,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今后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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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1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1/23/1670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