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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奎亚

    我是九九年得法的。九九年,恶警来调查谁是学法轮功的,当时我说出了同修的名;还因为怕心曾经烧过师父的经文。派出所恶警来我家,让我说说“对大法的认识”,我当时说“国家不让炼,国家是对的”。回单位,同事问是否还炼法轮功,我说“和党中央保持一致”。2002年,恶警来家里要按手印,当时我配合了邪恶的要求。现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1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1/24/1670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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