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史海娥、原连英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在当地居委会的威逼、诱骗下,我被迫写下的“不炼功的保证”,声明: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0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1/24/1670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