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霍秀娟
九九年7.20以后,由于自己的怕心,将一些用于救人的真相资料,让孩子给扔掉了。现声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1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1/24/1670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