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瑛
被当地警方非法传讯,说了违背自己心愿、违背大法的话,并签名、按了手印。现严正声明:当时所说、所做的违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1/24/1670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