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冯立艳
九九年十月由于自己的怕心重,学法不深,交出师父的讲法和大法资料,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以后多学法,加紧做好三件事,坚定维护大法,加倍弥补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1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1/25/1671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