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郭慧民
我于2000年前,被迫在单位写了一份“保证书”,说自己“保证不炼法轮功了”,并签了名。郑重声明:以上我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1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1/25/1671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