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永强
我由于在单位发真相传单,被邪恶举报,市公安国保到单位把我带到公安局。由于怕心,我写了“保证书”,现我严正声明全部作废。坚修大法,跟随师父,圆满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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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1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1/26/1672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