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淑芬
以前曾撕毁大法书籍,并说了对大法不敬的话,现在非常后悔,声明作废。决心加紧学法,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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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1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1/26/1672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