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凤霞
二零零七年前几个月,恶警到我的临时住处,拿着“不炼功的保证书”让我签字,因怕心重,就签了字。严正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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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1/28/1673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