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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杨洪波 我是1996年6月得法的。在1999年10月被拘留期间,我写了“保证书”。 通过学法,我认识到自己犯了大错,特此声明:所说、所写、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跟上师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做一个真正的修炼人。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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