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云芳、李学英、李洪英、李应岗
以前在邪恶的迫害下说过和写过不炼法轮功的话,和有过错误的想法,统统作废。我们一定坚修大法,坚信师父,一定要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1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1/29/1673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