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朱贞、朱洪敏
我和老伴九九年五月份喜得大法。九九年7.20,听信邪恶谎言,把大法书都交出去了,对大法犯了罪。严正声明:我们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1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1/29/1673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