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丽丽
在迫害中,我做了一些配合邪恶的事,走向邪悟。现在我郑重声明:我以前所做的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按照法轮大法的要求,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不辜负师父的苦度,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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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0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1/29/1673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