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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玉英 我在家被区公安分局来人以欺骗手段把我骗上车直接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时,区公安人员说:“签个字就把你放回家,让我们交个差”,由于自己有怕心,就这样又一次配合它们签字。严正声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紧跟师父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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