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曲金霞
以前被非法关押在监狱里时,在高压下,写了所谓的“悔过书”,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1/30/1674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