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平宋
我在邪党的部队中被强迫写过、说过污蔑大法的话,现在郑重声明:以前在压力下所说、所写的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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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1/1675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