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廖新华
被恶警非法抓去,要我签字,我妥协了。声明:在邪恶的迫害下,我的对大法、对师父不敬的所言所行一律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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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1/1675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