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桂芝
在2003年,当地派出所把我找去,用各种办法逼迫不让炼功,后来写了一份东西,它们就让我儿子签字,我儿子就给签了。声明:以前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紧随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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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9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2/1675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