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明
在劳教所遭受迫害的日子里,受到狱警欺骗,违心的写了一些不敬师、不敬法的话。在此严正声明:在劳教所所说、所写的一切作废。以法为师,做好三件事,紧跟师尊的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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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2/1675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