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震岳、刘海彦、张宇航、李博涵、王伟佳、刘浩然
在恶党的十七大期间,校领导逼迫我们在所谓“不炼法轮功”的纸上签了字。现在我们严正声明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6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1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2/1675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