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邹淑香
在邪恶迫害中,我放弃过大法。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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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3/1676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