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宣华 99年7.20后,我要到北京上访为大法说一句公道话,因被人出卖,我被抓了两次。由于学法不深,对法理解不深,我做了不该做的事,把师父法像和大法书交了,还给邪恶写了“不炼功”的保证。严正声明:以上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2月1日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