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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宋炳梅

    我于九八年得法修炼,从九九年七二零迫害开始后,我曾多次被非法抓捕关押。在高压迫害下,由于怕心太重,我违心的写了“三书”,按了手印,还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严正声明:在神志不清时所说、所写的有辱大法名誉的语言文字全部作废。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5/167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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