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兴贤
对别人代写的“三书”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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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1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5/1677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