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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明桂 我所做的这三件事全部作废:第一:我没有维护好大法书,在怕心和人的各种观念下,我违心的将一些大法书和师父法像交给派出所。第二:因为粗心,我将书放在了潮湿的地方,使书页与页之间粘住。第三:在邪恶的迫害和压力下,我违心的向它们作了“不炼法轮大法”的保证。从现在起,我会好好修炼,弥补过错。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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