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淑艳
我因执著太重,1999年,在悔过书、保证书上签了字,现在声明一切违背法轮大法的口头和书面材料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8/73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