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爱珍
当年邪恶叫我交大法书,我立场不坚定,把一部份书交给了邪恶。我现在认识到,把宝书交给邪恶是错误的!我严正声明:以前做过的违背大法的事全部作废!我要改正,坚持学好法,维护好法,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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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1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6/1678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