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卢坤英
我于2007年10份讲真相被人举报。非法抓進看守所。由于自己的怕心写了“保证书”。感到对不起师父和营救我的大法弟子。我声明:在看守所写的“保证书”作废。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跟师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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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9/1679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