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法增
我是法轮功修炼者。由于儿子(未修炼)受邪党要挟,为我写了“不修炼”的保证。我在此一概不承认,声明作废。我要走正师父安排的路,坚修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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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9/1679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