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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美玲 九九年十一月,我因去北京上访而受到邪党迫害。在高压下,我说了“不炼”的话。二零零三年春天,我又被绑架,由于怕心,我再次说了、写了不该说的话。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所做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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