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玉芳
九九年七二零邪恶迫害大法时,由于学法不深,有怕心,曾经向邪恶保证“不修炼了”,所有对师父、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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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2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11/1679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