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黄春芬
我和同修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被非法拘留15天。在被绑架时和在拘留所内邪悟,说不利大法的话。在拘留所内,邪恶给拍了照片,我按了指纹。声明:以上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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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0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12/1682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