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姜雅芬
七二零时跟单位领导说过法轮大法各方面都好,领导不让炼就不炼的话作废。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更加精進,坚修大法加紧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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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12/1682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