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江、郭兰枝
7.20开始迫害时,给邪恶写过“不炼法轮功保证书”,签过名,另外,对所说,所做的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相信法轮大法好,坚修大法,弥补过错。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2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12/1682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