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洪先
被邪恶非法抓捕,说了不应说的,做了不应做的,写了不应写的,在此声明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2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12/1682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