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秀芝
九九年七二零,邪党迫害法轮功以后,我对法理认识不清、代别人在“不炼功”的保证书上签过名,现在声明:全部作废。坚定实修,做师尊合格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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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7年12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13/1682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