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庄洪蓉
我在释放证上所写的一切背离大法的话,现严正声明:全部作废。从此,精進实修,做好三件事,弥补过错。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2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13/1682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