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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春梅 99年7.20以后,由于学法不深,怕心重,在邪恶的迫害下,我在“不准進京,不准炼功”等“六不准”的邪恶规定下违心的签了字。2001年初,从拘留所出来后,我又在派出所写了“保证不炼功之类”的保证书。严正声明:所说、所写、所做对大法不利的言行一律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7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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